关于做好2011年度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晋人考函[2011]22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2日、23日举行,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进行。考试考点全部安排在省城太原。
二、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上传考生照片),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将《资格考试报名表》统一报送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现场审核时须携带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业年限证明各一份;续考人员只须提供2010年度准考证复印件或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的往年成绩通知单),审核通过,办理报名交费手续。各考区于网上为报考人员办理交费登记。
网上报名时间:5月9日至5月27日,各市考试中心现场审核时间:5月30日至6月3日。请各市按要求安排好相关工作。各市须于6月24日前完成办理报名交费考生的信息确认工作。《准考证》于考前一周(即10月17日开始)由考生网上自助打印,不再另发。
三、考试
科目及时间: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四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或一科)的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