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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执照与股权的区别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1


公司的原股东或个体工商户业主切不可直接将营业执照借给他或转让给他人。

  解答:是市场主体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凭证。任何经营主体都必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出租、出借营业执照的行为使一些不合格的主体逃避了工商部门的审查,直接进入了市场。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准入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发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也极易引发等经济、刑事案件,当事人拿到执照后,往往是以出租方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订立合同,无形中就为合同诈骗提供了便利。从这些方面讲,国家禁止转让和购买营业执照。

  《城乡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对持假营业执照或假营业执照副本、假临时执照经营的,应没收其假照和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5条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国务院颁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1号)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第七十七条规定:"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股权是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可以按照或的规定,将自己享有的给其他原股东或第三方,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股东,取得股东地位与股权。

  当公司不想继续经营时,可以召开股东会,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注销公司,使公司的资格终止。公司的原股东或个体工商户业主切不可直接将营业执照借给他或转让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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