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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的条件及所需报送的文件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14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4

  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3、;

  4、公司营业执照;

  5、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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