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的区别
与主板市场相比较,创业板市场除了要符合《公司法》和《》的相关要求外,还必须要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二)、公司组织结构的区别
与主板上市公司组织结构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必须包括2名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不得有董事会指定。独立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经营管理、法律或财务工作经验,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公司董事的职责。
三)、股本规模的区别
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处于初创阶段,资本金规模较小,所以对其股本规模要求比主板上市公司降低,下限初定在2000万元左右,以便为企业资本规模的扩大和业绩的增长留下空间;另一方面,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迅速,对的频率要求高,因此可能缩短其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如取消主板市场对增资发行所需求的一年间隔期,有助于保证股本与业绩的同步良性增长。
四)、经营记录的区别
由于营运记录对于者分析企业状况、预测发展前景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国内主板市场上市条件中,要求申请上市的企业有三年以上的经营记录。而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通常创立时间短、营运记录有限,因此对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经营记录为两年。
五)、盈利要求的区别
创业板市场选择上市时更侧重于公司的发展潜力,而不同于主板市场所要求的经营现状。香港创业板对上市公司盈利没有要求,正是考虑到新兴企业在创业初期少有或几乎没有盈利的实际情况,美国NASDAQ市场虽然上市标准有三套,但总体上对盈利也基本不作要求。因此,国内创业板市场亦不会将上市公司盈利记录作为基本条件。
六)、业务要求的区别
公司主营业务应突出,主营业务比例应不底与于 %,不宜多元化经营。与主板市场相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要求有高度集中的业务范围、严密的业务发展计划、完整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和较大的业务增长潜力。
七)、股权结构的区别
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对发起人数量及持股比例不必象主板市场那样严格。如美国NASDAQ等海外创业板市场对上市公司发起人数量不作明确限定,香港创业板市场只要求社会公众股东比例不低于15%。这就使得创业板市场股份集中度相对较高。股份集中度提高形成三方面市场影响:一是市场炒作变得容易,提高了市场投机成份;二是企业购并更为方便,资本运作空间大;三是企业的退出难度下降,一旦丧失上市资格,摘牌的后果对市场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