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A股主板创业板IPO办法
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年限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盈利要求(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资产要求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股本要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主营业务要求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董事及管理层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同业竞争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不得有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不得有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成长性与创新能力无发行人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净值,档案,基金吧)
(请参考“两高五新”,即高科技: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增长: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高于行业经济增长; 新经济(净值,档案,基金吧):1)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结合 2)移动通讯 3)生物医药;
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例如 1)金融中介 2)物流中介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