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400-052-0352

遗产继承

团队介绍
业务领域
联系我们
说房网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 遗产继承 >

企业改制后原企业债务由谁承担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14


企业的公司制改造,是指由国家出资或主要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依照国有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按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或者与他人共同组建成新公司,这种改造,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产物。 国有企业改造

    企业的公司制改造,是指由国家出资或主要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依照国有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按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或者改造成,或者与他人共同组建成新公司,这种改造,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产物。

    国有企业改造成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新公司,不是简单地改换一个名称或表现方式,而是符合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律行为。

    企业在公司制改造过程中,要明确产权关系、确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在明确企业公司制改造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告明确原企业债务的承担方式是:

    一、改造成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由改造后的公司承担原企业债务;

    二、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参股、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由新设立的公司承担原企业的债务;

    三、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其转移的债务认可,由新设立的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

    四、上述第三条的行为债权人未认可或者原企业未通知债权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原企业承担原企业无力承担,债权人可向新设立的公司主张,新设立的公司在接受原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民事清偿责任;

    五、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企业的债务仍留原企业,债权人可向新设公司和原企业讨索债务,新设公司以所接受财产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仍由原企业承担。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