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纷争,以下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如果雷同,可以我们联系,我们将予以撤销。)
一、原告诉称
周大牛、周岩诉称:被继承人周芒与案外人吴珍系再婚夫妻,二人婚后五子女,周大牛、周三牛、周四牛系周芒之子女,杨英、杨颖、杨影系吴珍之子女。周四牛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周岩。周芒再婚前购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庆东式小区房屋一套。周芒、吴珍相继去世,未留遗嘱,现原被告双方就继承周芒位于朝阳区庆东式小区的房屋出现分歧,特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涉案房屋由周岩、周大牛、周三牛均分75%份额,杨英、杨颖、杨影均分25%份额。
二、被告辩称
周三牛辩称:同意原告诉讼请求。
杨英、杨颖、杨影共同辩称:1、涉案房屋系被继承人与吴珍婚后使用二人工龄优惠购买,应为二人共同共有。2、因三被告与周芒形成赡养关系,故周芒法定继承人应为:吴珍、周三牛、周岩(代位继承)、周大牛和继女杨英、杨颖、杨影,各自继承涉案房屋全部份额的十四分之一。3、吴珍留有公证遗嘱,要求其女杨英继承其全部遗产,故杨英应当继承涉案房屋全部份额的十四分之十一。4、杨英与二老长期共同生活、照顾二老,并无其他住所,请求由杨英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并由其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折价款。5、周芒先于吴珍去世,吴珍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分得涉案房屋中属于周芒的遗产部分。6、周芒系周四牛的法定继承人,周四牛名下位于石景山区萌丽小区的房产应由周芒继承六分之一份额,该部分也应当作为周芒遗产一并分割。
三、审理查明
经审理查明:1、涉案房屋系周芒与吴珍婚后,使用周芒及其前妻杨如的工龄优惠购买。2、杨英、杨颖、杨影提供证人郭力证言并请其出庭作证,证明涉案房屋为周芒、吴珍的夫妻共同财产。二原告及被告周三牛对证人证言不予认可。3、杨英、杨颖、杨影为证明三人对周芒尽到赡养义务向法庭提供:朱娜书面证言、谭恭证言、轮椅发票、周芒出院记录、处理周芒丧事的收据及发票、吴珍所写《情况说明》复印件。二原告及被告周三牛对证人证言及吴珍所写《情况说明》复印件不予认可,周三牛不认可轮椅发票的证明目的,二原告对其真实性、证明目的均不认可。三人对处理周芒丧事的收据和发票、周芒出院记录的证明目的均不认可。4、杨英、杨颖、杨影为证明其与周芒存在继子女关系,向法庭提供了户口本及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二原告及被告周三牛对其证明目的和关联性不认可。5、二原告为证明杨英、杨颖、杨影与周芒无继子女关系,向法庭提供周芒墓碑照片和安葬证。杨英、杨颖、杨影不认可其证明目的。周三牛提供了低保领取证,用以证明其生活困难,分割遗产时应该对其有所照顾。周大牛、周岩、杨英、杨颖、杨影对上述证据真实性和证明目的均予以认可。6、吴珍立有公证遗嘱,明确表示将其与周芒的夫妻共有房屋(即涉案房屋)中吴珍所有的份额由杨英一人继承。
四、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1)涉案房屋归杨英继承所有,杨英分别给付原告周大牛、周岩、被告周三牛各五十万元的房屋补偿款。
(2)驳回原告周大牛、周岩其他的诉讼请求。
五、北京房地产律师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5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本案中,被继承人周芒未订立任何遗嘱,依法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其遗产继承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案中,涉案房屋系被继承人周芒的遗产,而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围绕涉案房屋的继承事项主要有二:一、涉案房屋系被继承人周芒婚前财产,还是与吴珍的夫妻共同财产;二、杨英、杨颖、杨影是否与被继承人周芒形成扶养关系,是否为被继承人周芒的继子女。焦点一,二人再婚时间应以结婚证登记时间为准,而结婚证上显示的登记时间在购房之后,故应当认定涉案房屋系周芒个人所有。焦点二,被继承人周芒与吴珍再婚时,吴珍的三女均已成年,故其双方之间扶养关系的形成与否取决于三人是否与被继承人周芒存在赡养关系。根据法庭查明的案情,三人均未与周芒长期共同生活,也未给付周芒赡养费。故三人并非周芒法定继承人。综前所述,涉案房屋作为被继承人周芒遗产,应由吴珍、周三牛、周四牛、周大牛四人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周岩代位继承。根据三被告提供的吴珍订立的公证遗嘱,杨英有权继承涉案房屋四分之一的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并根据本案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依据实际情况,法院可以支持由杨英继承涉案房屋,并由杨英分别给付其他继承人相应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