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租公寓遭遇变故
原来,张小姐最近刚被公司派驻到南京工作,作为外地人,首要任务就是赶紧寻觅一处落脚的“小窝”。在某知名房产中介看了不下十处房子之后,张小姐终于相中了坐落于苜蓿园大街某高档小区的一套顶层的精装修公寓。尽管租金不菲,但对房子十分满意的张小姐还是爽快地和房主签订了两年的租房合同,并支付给房产经纪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4000元作为中介费用。
但是,就在张小姐和房主签完租房合同一起去验房时,张小姐突然发现房子的客厅和主卧室的天花板都出现了大面积水渍,连地板都有明显过水的痕迹。面对张小姐的疑问,房主承认,自己这处房子确实有漏水的问题,在准备出租前已经找工人维修过了,谁知道前几天的一场大雨,原本补上的裂缝又“张开了嘴”。
本来满心欢喜的张小姐顿时郁闷了,由于担心入住以后会由于房屋漏水问题惹上无尽的麻烦,张小姐提出不再承租此处房屋。
4000元的中介费不退?
听到张小姐说不愿再承租这套房子,刚才还笑容满面的房产中介立马变脸了,在反复劝说张小姐无果的情况下,该房产中介提出由于张小姐单方终止合同,已经交纳的三个月房租房东可以退还,但房产中介已经提供了相应服务,4000元中介费就不能退了。
张小姐听闻大呼冤枉,自己本来诚心诚意要租这套房子,是因为房屋频频漏水,自己平时工作很忙,实在耗不起这个时间和精力去折腾维修的事,虽然房东答应再次找人进行维修,但时间和效果都不能保证,自己在万般无奈的情形下才选择不再承租。
由于张小姐和房主签订的租约中并没有对此类情形进行具体约定,双方因此各执一词,僵持不下。于是,张小姐投诉到秦淮区消协。
出租房须具备入住条件
秦淮区消协工作人员接到张小姐的投诉后,带着张小姐来到位于城东的该房产中介进行现场调解,在了解了双方“租房风波”的基本情况后,秦淮区消协向店方指出,作为从事房屋中介业务的中介公司应当向客户提供符合入住标准的房源,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在中介公司的见证下签订的房屋租住合同,合同条款对租赁双方公平有效。
张小姐按照租房合同交纳了房屋中介费用,而中介公司推荐给张小姐的房源却在验房时出现了漏水问题,不符合安全入住标准,应当承担造成该房屋租赁合同最终不能履行的违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房产中介公司应当另行为张小姐推荐符合入住条件的房源,如果不再接受中介委托的话,应当退还相应的中介费用。”最后,在秦淮区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该房产中介公司同意退还张小姐之前支付的中介佣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