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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未变更信息 女士购房证明丧偶成难题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7-19


  为了证明“自己是自己”,50岁的孙女士费劲了周折。因为当年用小名进行了婚姻登记,户籍转移后原始档案丢失,在丈夫去世后,孙女士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贷款登记等业务时,遇到了一系列麻烦。在两次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寻求帮助未果后,无奈的孙女士只得求助媒体。对此,律师人士表示,在相关证据丢失的情况下,孙女士可联系原户籍所在地的亲属、朋友,开具曾用名证明,并由辖区街道办、派出所调查核实。

  用小名登记结婚,却埋下一串麻烦

  “我叫孙永x,孙小x是我的小名。”这句话孙女士说得已经有些烦了。在为女儿申请创业贷款遭拒后,房地产律师解答自书遗嘱需要哪些法定条件?,她“抓狂”了。

  这已经不是孙女士第一次遭到拒绝,上次则是因为房产过户,房地产律师解答代位继承需要哪些法定条件?。因为在结婚证时用了小名,孙女士的结婚证上的信息与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不符。尽管她手里握着三份证明:一份是丈夫的死亡证明,一份是证明自己与女儿是母女关系的公证书,一份是证明女儿与父亲是父女关系的公证书,但这些都被认为不足以证明她和亡夫的婚姻关系。

  孙女士的原户籍所在地在乌海市,1988年,她与丈夫在当地结婚。因为当时二人都不到法定结婚的年龄,辖区的街道办不给开具相关证明,无法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孙女士的公公便到其他的街道办为二人开具相关证明。在登记信息的时候,孙女士的公公错将她的小名当成了大名,且将阴历生日填成了阳历,还将孙女士丈夫的年龄多报了一岁。在当时那个信息沟通不是很顺畅的年代,这对二人的生活并未带来丝毫影响。

  2003年,孙女士的丈夫去世。自那以后,孙女士就发现,自己在办理一些需要结婚证的业务时非常麻烦,而户口本上的已婚状态也无法更改。“以前办理相关业务,只需要到辖区派出所开具单身证明就可以,单身证明取消后,就必须出示结婚证,但结婚证上的信息却又和身份证以及户口本上的不符。”

  后来,孙女士来包头打拼,并于2009年将户口从乌海市转移到了包头市,在这个过程中,孙女士的结婚证也丢失了。为了证明自己与亡夫的婚姻关系,孙女士两次回到乌海市,到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找寻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民政部门,孙女士查到了当年进行婚姻登记时的资料,发现只能确定在初始登记时错登信息,但无法更正。而在辖区派出所,民警告诉孙女士,因为她的户口已经迁移,能证明她身份的资料早已注销了。因为原单位在上世纪90年代就破产了,孙女士的人事档案信息也找不到了。

  想证明“我是我”,得多动些脑筋

  今年7月上旬,孙女士来到稀土路派出所,希望民警给予帮助。民警在详细了解孙女士的情况后,也表示很无奈。“孙女士提供的有效信息太小,城市私房买卖的价格怎么确定,无法证明‘孙小x’就是‘孙永x’,公安部门在不详细核实的情况下,为业务申请人变更相关信息,是有风险的。”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民政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孙女士的这种情况,已经不属于民政部门管理范围。“如果结婚证上的原始登记信息有误,可以由夫妻双方携带相关证件来补领新的结婚证。但有一方去世了,婚姻关系就自然解除了。像孙女士这种情况,首先还是要从公安部门处确定身份信息正确。”包头市政务大厅公安窗口相关负责人建议,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由孙女士回到原户籍所在地,由原住址的辖区派出所或街道办配合孙女士核实“孙小x”是她的小名。

  说房网律师在处理此类非诉讼法律事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针对孙女士的遭遇,刘学云表示,其实刘女士想证明自己丧偶很简单,只需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开具一张“曾用名证明”即可。“从前的婚姻登记程序比较简单,信息核实也比较粗放,最早的结婚证只是一张纸,上面的字甚至是用毛笔书写的,有的连公章也没有盖。尽管因为历史原因,原来的街道办和派出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等都有了很大变化,但孙女士在当地的亲属、朋友或同学等,都能为她提供相关证据,只要有这些人帮助证实,街道办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核实盖章后,就完全可以确定‘孙小x’是孙女士的曾用名。”刘学云告诉记者,有了这个“曾用名证明”,孙女士的户口本上的信息就可以变更了。

  听了相关部门和律师的建议后,孙女士表示将联系在乌海的公公和婆婆,向辖区街道办和派出所咨询。“为了证明我是我,我已经耗费太多精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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