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购买资产。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全部资产,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2、现金购买股权。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权,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3、股权购买资产。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发行并购公司自己的股份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资产。
4、股权交换股权。又称“换股”。一般是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发行股份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权,通常要达到控股的股数。通过这种形式并购,目标公司往往会成为并购公司的子公司。
5、债权转股权方式。债权转股权式企业并购,是指最大债权人在企业无力归还债务时,将债权转为,从而取得企业的控制权。中国金产管理公司控制的企业大部分为债转股而来,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最终将持有的变现。
6、间接控股。主要是战略者通过直接并购上市公司的第一大来间接地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7、承债式并购。并购企业以全部承担目标企业债权债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此类目标企业多为资不抵债,并购企业收购后,注入流动资产或优质资产,使企业扭亏为盈。
8、无偿划拨。是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作为国有股的持股单位直接将国有股在国有主体之间进行划拨的行为。有助于减少国有企业内部竞争,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