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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如何行使解散公司请求权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互联网   时间:2017-05-14


股东解散公司请求权,简而言之,是股东因自身权益受损而依法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法定权利。

  为了方便公众理解股东解散公司,根据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股东解散公司请求权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中进一步明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公司符合什么法律条件才能被股东请求解散?

  如果公司符合以下任一法律条件,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律程序

  (一)不能同时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与申请法院清算公司。只能在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由公司自行清算或另行申请法院清算。

  (二)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股东可以请求法院保全公司财产或作相关证据保全。在股东提供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三)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只能被列为第三人。

  (四)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

  (五)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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