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往往离不开,无论是还是融资都存在风险。专业人士指出,个人投融资时应注意四点法律问题,以免日后带来更多麻烦。
1、投资人与融资人的法律主体地位。如矿产资源的开发,没有企业的授权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授权,开发者就无权与投资人就投融资问题达成任何协议。
2、融资方式的选择,如债权融资、、优先股融资、租赁融资等,各种融资方式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重大。
3、回报形式和方式的选择。例如债权融资中本金还款计划、利息计算、形式等需要在中重点约定。
4、股权安排:股权安排是投资人和融资人双方在即将成立的企业中的权利分配的博弈,是需要慎重考虑的事项。
六大误区需小心
由于当今市场经济发展,信息发达,有些创业朋友喜欢跟风创业,与朋友合作,但这样往往容易陷入创业误区,值得警惕。归纳起来有六大误区值得注意:
1、熟人合作缺乏约束;
2、凑热闹忽视竞争加剧;
3、“守株待兔”等商机;
4、过于依赖供贷商家;
5、摇摆不定缺空力;
6、用人又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