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更登记事项包括哪些?
事项包括:
一是名称;
二是住所;
三是;
四是;
五是实收资本;
六是经营范围;
七是公司类型;
八是营业期限;
九是有限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十是外商公司投资总额和外商投资比例。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2、如何办理的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公司名称发生变化,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后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二是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是依照《公司法》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是修改后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六是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 司申请变更的名称,属原登记机关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如果公司申请变更的名称,不属原登记机关管辖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对公司拟变更的名 称进行初审,并向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企业名称意见书。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后,发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登记机 关按照《通知书》核定的公司名称,为公司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原登记机关还应当在核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送核准公司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3、公司增设经营场所是否要办理登记?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的住所均只能一个。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设立或者变 更经营场所应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经营场所没有数量限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未规定“经营场所”为登记事项,公司在住所之外设立的经营场所应按分公司进 行登记。
4、如何办理的变更登记?
公司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公司住所,是公司的法定住所。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公司住所发生变化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是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是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是依照《公司法》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四是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依据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是新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使用证明复印件。
七是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5、如何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代表,是公司对外发生法律关系时,由法律规定代表其作出法人意思表示的人。法定代表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是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是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或董事会决议等;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任命文件。
四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是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如何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公司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分期缴纳出资,营业执照上应当载明公司实际已经收到的资本,即实收资本。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给资证明。
(1)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资本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吸收外来新资本,包括增加新股东或股东追加投资。采取这种增资方式,应按照设立登记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办理。新增股东的,有限公司增加后的股东总数不能超过50个;二是用公积金增加资本或利润转增资本。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即必须经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必须经出席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增加资本的变更登记申请,应当自新增股款缴足之日内申请。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货币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将出资存入公司的账户并经验资机构验资;以实物、、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在 依法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后,经中介机构评估、验资。
公司发起人、股东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公司登记机关不受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
(2)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指公司依法对自己已经注册的资本通过一定的形式而使本公司注册资本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过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公司要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要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3)实收资本变更
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出资或者缴纳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属于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申请办理公司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是公司法宝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是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是依照《公司法》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四是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是验资报告;
六是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八是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九是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如何办理公司营业期限的变更登记?
公司的营业期限由公司章程确定。公司变更营业期限的,应当在作出决定或审批部门批准后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是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是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是依照《公司法》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
四是自发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期限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是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8、如何办理的变更登记?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有明确的行业、经营项目的种类,并依法经过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或者改变,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是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是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是依照《公司法》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
四是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等;
五是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六是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或者许可证、批准文件有效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