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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公司设立条件及运营难题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互联网   时间:2017-05-14


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指出资比例不低于拟设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50%的出资人,应为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

  一、主要设立条件

  1、主要出资人

  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指出资比例不低于拟设消费金融公司50%的出资人,应为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且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5年以上消费金融领域的从业经验;

  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信誉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消费金融公司股权(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并在拟设中载明;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

  符合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境外金融机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或已设有分支机构,对中国的市场有充分的分析和研究,且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已经与银监会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

  2、一般出资人

  一般出资人是指除主要出资人以外的其他出资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信誉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消费金融公司股权(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并在拟设公司章程中载明;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

  符合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境外金融机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或已设有分支机构,对中国的市场有充分的分析和研究,且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已经与银监会建立良好的监督管理合作机制;

  金融机构还应具备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条件,非金融机构还应具备净资产率不低于30%的条件。

  3、注册资本

  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银监会根据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情况及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调整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4、监管指标

  消费金融公司应遵守下列监管指标要求: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同业拆入资金比例不高于资本总额的100%;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余额不高于资本总额的20%。

  有关监管指标的计算方法遵照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的有关规定。

  二、业务模式

  经银监会批准,消费金融公司可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人民币业务:

  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

  办理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

  办理信贷资产转让;

  境内同业拆借;

  向境内金融机构;

  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

  固定收益类业务;

  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注:

  1、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指消费金融公司通过经销商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约定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不包括房屋和汽车)的贷款。

  2、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是指消费金融公司直接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

  3、消费金融公司须向曾从本公司申请过耐用消费品贷款且还款记录良好的借款人发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

  4、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

  三、国内主要消费金融公司简介

  2009年,作为拉动内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个尝试,银监会向国务院上报了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请示及《试点办法》,并于2009年7月22日正式对外公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首选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四个城市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试点期间,每个试点城市设立一家消费金融公司。

  (一)北银消费金融公司

  1、成立时间

  2010年3月1日于北京成立。

  2、注册资本和股东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股东:北京银行独资设立。

  3、主要产品

  1)轻松贷

  可用于购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家具等各类耐用消费品。1小时内就能完成审批。期限灵活,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和60个月可任意选择。等额本息、宽限期还款、弹性还款等多种还款方式任选。贷款款项直接汇入合作商家账户,客户按月足额还款即可。

  2)应急贷

  可用于支付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各类消费事项。

  审批时间为3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3个月内按日计息,随借随还。

  3)Mini循环消费贷

  贷款额度可循环使用,额度内可随时提款。按日计息,日利万分之四点五。

  在北京银行营业网点和自助机具可受理取款、还款和查询业务。每月可选择仅还最低还款金额,5000元每月最低只需归还250元外加提款手续费和利息即可。

  4)助业贷

  客户类型为应届大学毕业生,可用于购买家电、家具、教育、旅游等各类消费支出。需提供三方聘用协议原件或劳动合同原件、毕业证或学生证原件。

  贷款期限为12个月/24个月+3个月宽限期。贷款额度为本科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10000元、博士研究生15000元。3个月宽限期每月只需归还利息,支持大学毕业生提供从校园到工作岗位的过渡。

  5)教育培训贷款

  客户类型为教育、培训机构的学员。贷款期限为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6个月。还款方式:等额本息、前期还利息后期偿还本金、弹性还款。贷款额度:根据教育培训课程。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为学生提供教育培训贷款。多种前低后高的还款方式,让学员在培训期还款更轻松。

  (二)锦程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

  2010年3月1日于成都成立。

  2、注册资本和股东

  注册资本:3.2亿元人民币。

  股东:成都银行出资占比51%,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出资占比49%。

  3、主要产品

  1)耐用消费品分期付款

  商户现场申请(苏宁电器、五星电器、龙翔通讯、道洋电脑超市等)

  轻松月供(6-36个月),额度灵活。

  商品覆盖范围广,手机、家电、家具、数码电子产品、装饰品等。

  2)一般用途消费贷款(现金贷款)

  最高可申请不超过月收入5倍的消费贷款。轻松月供(12-36个月)。

  用途多样,装修、旅游、婚庆、教育等。提供灵活资金,全力支持用款计划,获取更高收。

  (三)中银消费金融公司

  1、成立时间

  2010年6月13日于上海成立。

  2、注册资本和股东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股东:由中国银行、百联集团以及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出资比例依次为51%、30%和19%。

  3、主要产品

  1)商户消费贷款

  通过特约商户POS刷卡使用,商户涵盖教育、装修、旅游等多领域。

  2)个人现金贷款

  在提交和审核贷款用途证明后,直接向客户发放现金贷款,资金转入绑定的中行借记卡。

  (四)捷信消费金融公司

  1、成立时间

  2010年12月1日于天津成立。

  2、注册资本和股东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股东:PPF集团全资建立。

  3、主要产品

  1)店内分期付款业务

  店内分期付款是捷信与相关金融机构在中国合作开展的主要业务。不同于一般的银行贷款,此种贷款不要求申请者提供或者物。客户在选购耐用消费品,如冰箱,电视,电脑,手机的时候,可以在与捷信有合作的店内直接申请此项服务。

  捷信分期付款的主要优点体现在快速和简便两个方面:

  客户可以在店内直接递交申请;并且在60分钟内得到批复。如果审批通过,顾客就可以马上把心仪的商品带回家。无须经历普通贷款的漫长等待,多次往返于银行和复杂的申请文件。此外,顾客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渠道,并且每月按时还款就可以了。

  2)现金贷款

  作为一种更高级别的贷款,捷信不会向新客户推荐此种贷款。只有在成为捷信客户一段时间后的优质客户才有机会收到我们发出的现金贷款推荐函。针对这部分客户,捷信会主动告知其优惠详情和更多申请细节。

  四、与其他金融产品比较

  在我国目前从事消费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类型很少,只有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两类机构,消费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不到12%,而且消费信贷业务品种也少之又少,主要是以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和信用卡业务为主。以耐用消费品为对象的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消费信贷只有个别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联合办理过,但是这类信贷一般规模小、手续繁琐、专业化程度低、效率不高。

  (一)消费信贷VS信用卡

  利息和

  据银监会相关人士介绍,消费金融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贷款服务与信用卡业务为客户提供的贷款服务虽然从理论上比较相似,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很大区别。

  “一般来说,信用卡消费属于透支消费,就是客户先用自己拥有的额度进行消费,过50天之后再把钱还给银行。而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原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客户在进行消费时发现资金不够,到金融公司申请贷款,金融公司在核实贷款者信用记录后,将这笔贷款直接划给客户需要支付的商家;当客户在这个金融公司有过良好的贷款记录后再次贷款时,金融公司可以直接把资金贷给客户,由客户按照自己的需求将钱用于消费。”在阐述消费金融公司和信用卡业务的区别时,银监会人士这样表示。她说,为防止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被挪做他用,银监会还要求,该项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以往对该借款人发放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

  而在具体的贷款还款细节上,二者也有很大不同。首先是贷款额度上,目前很多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较高额度的信用卡,一些信用卡金卡额度甚至高达百万元;而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也就是说,如果客户月收入5000元,那么金融公司一次性发放给他的贷款最多不超过2.5万元。

  其次,在一笔贷款业务的还款时间上,信用卡的还款时间是30天左右,商场分期付款最长为36个月。而据相关人士介绍,金融公司如果开设,还款期限可能为1年。由此出现了新的区别:信用卡在规定还款期内是不需要支付贷款利息的,而金融公司规定贷款利率按借款人的风险定价,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二)消费信贷VS银行无担保产品

  消费信贷更容易申请

  其实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之前,境内已经有一些银行推出了所谓“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贷款业务。例如渣打银行此前推出的“现贷派”贷款产品,这款产品对客户身份的要求是每月税前收入3000元,只要满足这一个条件,同时客户在央行信用记录良好,即可获得最高30万元的贷款,最长使用期限为4年。相比之下,消费金融公司的优点是没对月收入进行硬性规定,它巧妙地将月收入与贷款额度联系在了一起。

  和消费金融公司客户贷款的目的相同,“现贷派”产品也是用于小额个人或家庭消费,如、装修、旅游、进修、购置家电等。除渣打银行外,花旗银行也有一款类似的小额贷款业务“幸福时贷”,基本上均是针对年轻人大宗购买、留学深造、蜜月旅行等消费需求。但据记者了解,这些看上去没有更多附加条件的小额贷款,需要客户支付较高的利率,年利率一般在7%-9%之间,虽低于消费金融贷款,但服务费率不掉身价:“现贷派”与“幸福时贷”都采用固定利率,并按月收取贷款本金0.49%的账户管理费。

  相比之下,消费信贷最大的优点是:客户只要信用记录良好,就可在短时间内获得贷款,最快一笔业务只需半小时。而银行无担保产品虽然“看上去很美”,可实际申请却要客户等待很长时间,办理业务的手续非常复杂。

  (三)消费信贷VS典当行小额贷款

  消费信贷还款期限更长

  虽然都是小额贷款,但消费信贷和典当行对客户提供的服务差别很大。从资金合算的角度来讲,消费信贷平均一年的贷款期限超过了典当行最佳贷款期限3个月的“底线”。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相关专家算的一笔账:以消费者在银行做房地产类一年期的贷款举例,银行贷款利息加上评估费大约需交贷款额的9%左右,这是一笔一次性的费用,而到典当行抵押兑现,3个月的月息是9.6%左右。“因此说,以3个月为期限,从费用和效率上来说,典当融资要明显比银行合算。但是超过了3个月,典当的费用就会超过银行贷款费用。”

  与此同时,消费信贷可以实现无担保无抵押贷款,可典当行在这方面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必须拿到客户可以用来抵押的票据或车辆才肯放贷。

  (四)消费信贷VS小额贷款公司

  贷款范围更广

  消费金融公司所面对的人群主要是城市工作的中低收入居民,并没有将融资大门朝中小企业和涉农企业敞开。

  与之相比,此前在多个省市都已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似乎贷款范围更广泛。据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对象重点放在从事种植业(如蔬菜大棚)、养殖业、林果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如玉米和果脯深加工)、农村流通业(如物流、运输业等)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身上。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或。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机制,既不同于商业银行,也不同于农信社。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它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这些指标都低于消费金融公司。

  五、业务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特点

  1、目标市场

  消费金融主要是面对中到低端客户。可归结为“小新”和“大新”。所谓“小新”,就是处于大学毕业初期、需要用钱的社会“新人”;而“大新”,即工作若干年、处于结婚生子阶段又有资金需求的“新人”们。

  2、业务优点

  消费金融公司贷款最大的特点就是“小、快、灵”,这决定了它必须采用与传统零售贷款完全不同的业务模式。

  首先,消费信贷平均贷款额度是很小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

  其次,审批贷款时间比银行短,银行的每一笔贷款会有很长时间进行调查,比如信用评分等,而消费金融公司和零售商合作,客户来了到现场之后,只要选好他喜欢的东西,直接在现场协助他填好申请,把一些主要个人信息等经过电子渠道提供给后台,在很短时间内,一般是30分钟左右就能够给现场反馈审批的结果。如果通过了的话,客户可以立即在现场签约,把所喜欢的产品带走,剩下部分则进行分期付款。

  第三,贷款灵活。消费金融贷款“无抵押、无担保”,还款方式多样,可选择主动还款与最低还款方式等。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消费者认知不足

  按照放行消费金融公司时的设想,消费金融公司为居民个人提供的贷款,包括购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以及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但不包括房贷和车贷。消费金融公司贷款额度较小,注重的是客户对业务的便利、快捷、灵活的要求。

  尽管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的贷款无需抵押也无需担保、审批高效且已试行一段时间。但对这一尤其利于中低收入阶层的新型金融模式,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客户群体们显得“茫然不知”。由于传统消费习惯的影响,当前百姓接受新型消费信贷供给的理念没有树立起来,发展消费金融业务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进。

  2、经营模式不清晰

  与消费者认知度与接受度不够相对应,目前几大消费金融公司都谨慎表示他们还没有构建起真正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消费金融模式。虽然每个公司都有各自的侧重点,但没有人能说得清谁才是最正确的。

  3、征信环境难助力

  中国的征信环境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很多信用评估信息在国内难以取得,这是目前消费金融公司遇到的最大的障碍。

  有效验证渠道少,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也致使骗贷、改变贷款用途行为仍然存在,使消费金融业务产生更大风险,核实借款人信用状况及收入信息方面也存在较大困难。

  在对付恶意违约甚至骗贷时,消费金融公司目前也没有找到很好的收回贷款方式,因为根据银监会的规定,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的,消费金融公司应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催收,不得采用威胁、恐吓、骚扰等不正当手段。

  4、贷款利率难题

  对消费金融公司来说,贷款利息太高无人贷款,太低了覆盖不来成本,更别说盈利。目前,消费金融公司利息在10%-15%,最高不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这一利息水平与银行的消费信贷业务相比并无优势。

  5、相对信用卡业务无优势

  目前,可开展消费信贷服务的还有商业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这两类金融机构。银行消费信贷产品主要以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和信用卡业务为主。在同银行竞争上,消费金融公司一方面不能办理住房和汽车贷款,另一方面,还要和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展开正面竞争。

  信用卡的分期付款业务主要是针对个人的耐用消费品贷款,而消费金融公司也主要锁定这两个领域。而且,银监会还对消费金融公司发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还有严格的规定。比如,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以往对该借款人发放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再比如,消费金融公司不得向第一次从本公司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发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

  如果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与信用卡业务重合,不具备竞争优势。比如,信用卡有最长56天的免息期,最长付款期限可以达到3年,而且信用卡额度最高可达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而消费金融公司从贷款发放就要开始支付利息。

  由于消费金融公司不能吸收存款,导致其资金运营成本较高,同信用卡相比其贷款条件可能也较高。

  另外,除了贷款利率不具备竞争优势外,消费金融公司还要对每笔消费进行审核或者指定商家,没有信用卡那样“自由”,更何况信用卡还有消费折扣和积分换礼等附加服务。

  6、盈利难题

  探索中的消费金融公司暂时还没有展现诱人的盈利能力。除了资金、人员成本,消费金融需要相应的后台支持,即坚实的IT基础设施和先进高效的呼叫中心,以此确保高品质的客户服务。为满足以上需要,这就要求消费金融公司在某些方面进行基础建设投资,并承担一定的费用,比如营运成本,分包服务等外部支付等。

  消费金融公司通常至少需要1-3年的运营来实现盈利,但具体时间将取决于实际成本和市场渗透情况。目前国内各家消费金融公司还未实现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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