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设立公司遵循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过程的资格我们称之为,公司设立包含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这两种设立方式有何区别哪?本文为您介绍。公司遵循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法人过程的资格我们称之为公司设立,公司设立包含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这两种设立方式有何区别哪?本文为您介绍。
何为公司设立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主要有以下两点区别:首先,公司设立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司成立则是设立人取得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公司设立行为的法律后果。其次,公司设立阶段,公司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以公司法人名义进行法律行为,设立阶段产生的债权债务由设立人承担;公司成立后则取得法人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
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设立。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之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我国的规定比例是35%。
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的区别
由于发起设立没有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所以,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比较简便,只要发起人认足了股份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但它要求各个发起人的资金比较雄厚,仅发起人就能够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
由于募集设立涉及到广大社会公众,所以,法律对募集设立规定了较为严格的程序,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正常的经济秩序。但由于以这种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只需投入较少的资金,就能够从社会上聚集到大批的小股资金,从而使公司能够迅速聚集到较大的资本额,所以,在国外,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