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小额贷款公司由自然人、与其社会组织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或。小额贷款公司如何设立?找法网栏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申请成立步骤
首先,有试点意向的区(县)政府向市金融办递交试点申请书,阐明试点工作方案并承诺承担与处置责任。
其次,区(县)政府,对本区(县)符合相关条件及有申报意向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进行筛选。
最后,经筛选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向所在区(县)政府递交小额贷款申请材料,区(县)政府完成预审后上报市金融办复审。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凭市金融办批准批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银监局和人行分行报送相关资料。
二、申请成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小额贷款公司的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5、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7、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9、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三、申请个人小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