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阳
公司制度是商品经济发展过程的必然产物,作为上层建筑的公司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不仅关系到者的利益,也关系到作为公司治理机构参与者的利益,同时影响到利益相关者如职工及人的利益并且对经济活动产生实质影响.
制度是公司制度的组成部分,探讨该制度有助于我们在公司实务中科学合理把握公司运作机理,规避运行风险,从而更好地参与经济活动.笔者提供以下意见与大家探讨!
一、公司设立概述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发起人为促成公司成立并取得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必须完成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和。
公司设立包括公司发起、筹建到成立的全过程。公司设立的内容是通过发起人设立行为来完成的。在公司设立制度上,有以下几种:1、自由设立主义,是指公司的设立由发起人自由为之,法律不加限制,不必办理任何手续,即可取得法律人格2、特许主义,是指公司的设立须国家元首发布命令或议会通过特别法令形式许可。3、核准主义,又称登记主义,是指设立公司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提出申请即可获得政府的承认。在公司设立方式上以分为发起设和募集设立两种,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的一种方式,比较适应中小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按法律规定程序向社会公众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比较适应规模较大的股份公司。设立中的“公司”因未具备法人资格,不同于公司成立。
二、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定设立公司必须具备的各项基本条件.在我国设立公司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公司组织体的要求
比如:我国规定,设立公司一般应具备:(1)公司类型;(2);(3);(4)经营范围等。
2、发起人或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比如: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人数一般在2-50人之间;的发起人为五人以上等。
3、符合法定最低即限额
比如: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为10-50万;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
公司设立程序就是指设立必须完成一系列具体行为步骤与过程。在我国设立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
1、制定发起协议,制定
2、缴纳出资并进行
3、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及相关文件
4、核准登记
除此之外,设立股份公司以募集方式进行的,还必须向政府机关提出募资申请,制定招股说明书,与证券机构签定证券承销协议等。
三、公司设立的问题
1、关于发起人设立公司的法律责任
(1)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责任:a.资本填补责任。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未按期募足,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缴足出资额或实物出资的以及股东低价高估的差额由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承担填补责任。b.是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发起人在实施设立公司行为过程中,其行为损害了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利益而引起的赔偿责任。我国公司法第97条对股份公司发起人责任做了简单规定:(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等。c .违约责任。公司成立时一般都有发起协议、公司章程等有效法律文件,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不履行协议、章程的规定损害了公司及其他相关股东利益时产生违约责任。因为协议、章程具有合同特征。按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