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400-052-0352

分家析产

团队介绍
业务领域
联系我们
说房网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 分家析产 >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如何进行清算?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14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