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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之中国法律职业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1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跟律师业并行,基本上也是遵循了苏联模式。它区分了两个概念:一个叫社会法律服务,一个是企业法律服务。

  中国法律职业经过30年的发展,依然是一个五花八门的法律服务市场。律师业的市场地位非常不稳固,在法律服务市场里会受到很多其他职业的侵袭。比如,有一个职业群体叫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俗称“法律工作者”或者“法工”,很多人都根本不知道这个群体的存在。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专业代理、,还有黑律师、土律师——各种各样、有证没证的法律服务提供者。

  为什么中国有多个法律职业?为什么多个法律职业工作范围重叠的情况这么严重?

  通过研究,我发现有两种机制可以解释这些问题:第一个机制叫定界,就是两个职业群体之间的边界是如何确定的。比如三国演义中魏蜀吴三个国家,他们之间的界限是怎么确定的,这叫定界。定界是社会结构分化的最基本过程,因为社会结构分化成不同主体,每个主体有不同的位置,这个分化过程需要定界。第二个机制叫交换,两个行为主体——不管是两个个人,还是两个组织,或是两个职业、两个国家——他们之间不止有冲突,不同的行为主体之间还要交换资源。我请你吃顿饭,你帮我办个什么事情,这都是交换。职业和职业之间也有交换过程,比如交换人员、交换资源、交换利益关系等等。

  这一理论最核心的观点就是说社会分化的过程叫作定界,社会整合的过程叫作交换。中国法律服务市场30年的发展过程,都可以用定界和交换这两个最基本的社会互动机制来解释。

  中国律师业正式恢复是1980年,但是到80年代中期为止,中国律师都不是在工作。他们工作的场所叫法律顾问处,沿用苏联的模式,律师都是国家工作人员,都是“吃皇粮”的,跟法官、检察官没有什么区别。

  直到80年代末期,才开始一个长达12-13年的改制过程,开始允许非国有的律师事务所存在。在国办所阶段,中国律师数量非常有限。到 1987-1988年只有2-3万专职律师。改制十年之后,到2000年就达到了12万人,这是中国律师业前20年发展的情况。现在中国律师业除了一些不发达地区还有国办所,大多数已经是合伙所,合作所已经取消。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也是在80年代创立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跟律师业并行,基本上也是遵循了苏联模式。它区分了两个概念:一个叫社会法律服务,一个是企业法律服务。这就是后来企业法律顾问有自己的资格考试,有自己的准入资格,一直延续到今天的原因。,商标代理也是80年代才有,但那时候也都是在国家体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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