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业十几年,先后担任了五十余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短则三年,长的达八年之久,每年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维持在十家左右,以下是我的几点体会:
一、做常年法律顾问能全面锻炼律师,是律师开拓案源的主要途径,是律师一项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
有的律师不愿意做常年法律顾问,原因是嫌做常年法律顾问收入少、费时多、办事繁。在北京,通常做常年法律顾问,每家收费在2至15万元左 右。这与接大案子相比,确实收费不高。至于是否费时,则因单位而异,有的单位对法律顾问比较依赖,遇到法律问题,必请律师到场咨询或提意见,甚至规定律师 每周至少来一趟;有的单位,简单问题“自我消化”,若系疑难问题,方请律师“驾临”。律师办理诉讼或案子流程简洁,俗称三部曲即准备材料、出庭、领取 判决书或裁决书。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远比承接案子要繁琐得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通常要提供下列服务:1、解答法律咨询;2、参与合同谈判及合同书 起草和审查;3、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4、签发律师函;5、进行律师见证;6、专项调查;7、专项代理;8、协助聘请方健全各项管理制度;9、出席会议参 与决策;10、法律讲座。
由此可见,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没有承 办诉讼或仲裁案子那么“轻松”,但看问题要一分为二,做常年法律顾问也是如此,既有不利的一面,也有好的一面。笔者的经验是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至少有三个好 处:一是能全面锻炼律师各方面的才能,刘桂明先生总结律师的功能有四个方面即解释功能、预警功能、主张功能、辩护功能,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这四个功能 都有可能“动用”,一个也不能少,是检验律师的试金石,是律师全面展示才华的最佳机会;二是律师开拓案源的主要途径,你担任某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该单 位的诉讼案子或仲裁事项,除非你不愿意做或做不了,否则“肥水”绝不会外流,越是担任大的单位的法律顾问,你就越有机会承接大的案子,越是担任大的单位法 律顾问,你就越有机会办理复杂的非诉讼法律事务,越是担任大的单位法律顾问,你赚钱的机会就越多;三是一项稳定的收入来源,如果你一年担任十家单位常年法 律顾问,每家平均叁万元,就意味着三十万元到账,这样,你就有了基本保障,至少你一年的办公费用有人替你埋单了,你就可以放心开拓别的业务,你就可以有选 择性的承接诉讼或仲裁案子!
二、在同当事人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时,务必明确服务对象(含不含服务对象的关联公 司或关联单位)、服务内容(越具体越好)、服务时间(设立上限)、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