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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解散事由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14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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