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要求解散清算公司吗?
解散公司也是股东退出拿回的方式之一。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一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形成以后,公司自行组成,结清,剩余财产按股权所持比例分配。公司办理注销登记。二是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所谓解散公司诉讼,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
一、解散公司诉讼的原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其他民事主体包括都不具有原告资格,不能提起司法解散诉讼。
二、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公司。原告以外的其他股东可以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三、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同时具备):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a.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b.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c.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2、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四、解散公司诉讼的法院:
1、——公司住所地法院,即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的解散诉讼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的解散诉讼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五、案由:公司解散纠纷
六、判决效力
法院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判决驳回解散公司诉讼请求,提起诉讼的股东和其他股东均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若判决支持股东解散诉讼,那么公司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未了的事务及财产,并办理公司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