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教委表示,为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与水平,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本市教育系统将普遍建立学校制度。
据了解,学校法律顾问的职责有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学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协助学校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活动;参与处理学校的行政、民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调解涉及学校的重大纠纷及学校对外谈判;对学校防控校内伤害事故等各类法律纠纷提供事前合理化建议及处置预案等。
学校法律顾问的聘任各有不同的方式。比如,高校可以聘请精通教育法律法规、熟悉学校管理的专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也可以聘请校内具有的教师兼职担任。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建立法律专家咨询小组、法律顾问室等机构,其中规模较大、院系较多、独立分支机构较多的高校可以设置学校总法律顾问。学校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学校法律事务工作,可以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对学校负责。
对于法律事务需求量不多、法律服务个性化需求并不突出的中小学校,在有法律服务需求的情况下,可以寻求“顾问团”的法律服务。对采用“专门法律顾问”模式的中小学校,在遇到特殊法律问题难以处理时,也可寻求“法律顾问团”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