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企业的宝贵财富,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管好人、用好人、留住人,是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点。公司不论大小,不管是何种所有制结构,都必须拥有这样一批核心员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最终也将是关键人才的竞争,核心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决定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决定着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企业在经营和发展壮大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加强用工管理?如何更好地留住关键性人才?如何防范用工管理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如何将用工的法律风险降至最小?
也许有很多企业正在因这些问题感到棘手、困惑和头疼,不用着急,近日,《法制晚报》举行的最新一期法律大讲堂中,特别邀请了劳动法资深律师林峰、丁光海及劳动法资深法官王辉、资深彭硕为大家讲解企业用工管理的技巧和规范。
企业应防范常见用工管理风险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案件为3.3万件,比去年同期略有下降。西城区共受理案件1901件,其中集体案件59件,涉及396人。案件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从全市及我区来看,争议中案件仍处于高发、高位运行的态势。
从现有情况来看,劳动者完全胜诉的,在西城区案件比例中占到18%,完全胜诉占到10%,双方各有胜负占到63%,劳动者决胜比例要高于用人单位。其中,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群体性提升;2.非公企业的比例较高;3.所涉及的行业日益广泛,而且劳动者诉求日益多元;4.劳动争议中劳动者的年龄趋于年轻化。
通过分析大量案件,我们发现不少企业在用工管理方式上还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最后导致败诉或者是部分诉讼申请没有获得支持,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不规范。在实践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用工初始欠规范。有两类人员签订合同比例比较低,有一类是职务和岗位级别比较低的员工很难签署,往往不会获得重视;另一类主要是高级管理人员,甚至是通过别的公司挖来的这部分人员,特别难以签署。其次,外派人员不能保证是本人签署的。对于能让本人当面签署的,这个工作流程不能省,也不能通过别的方式来进行替代。
此外,对于拒不签署或者是久拖不签的员工,当企业发现这种情况时,人力资源应该配合相关的法务部门来解决这个事情,而且应该发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要发最后通牒,比如称公司的条件只能提到什么情况,如果不能签署,就尽快终止劳动合同。
二是规章制度不规范。首先表现在很多公司没有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基本上在设计薪酬管理制度的时候,都做得非常笼统。
其次,规章制度缺少合规性审查。很多公司的规章制度会出现与《》或是相关法律强制性规定严重冲突和相互矛盾的地方,出现缺陷性错误,而如果用这种错误性规章制度来要求劳动者是无效的。
另外,公司在出台规章制度前应当有一个审查制度,审查其内容是否合法合理。在许多案件中,不少用人单位面对败诉时,会觉得很委屈,也很难堪,我们回去还怎么跟其他员工交代,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你们公司使用罚款就是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你没有这个权利,你扣除的钱都得补上。但是如果使用相应的合理绩效考核,而且有充分理由,如不请假,不上班,甚至旷工等等,影响了公司正常秩序的时候,再对他进行相应的扣除绩效奖金,这个是合理的,也是被法律所允许的。